来源:《人文天下》第9期(5月刊)总第119期 来源作者:毕绪龙 来源时间:2018-06-08 14:33:38编辑人:  发布时间:2018-06-08 14:33:38 浏览次数:

特色文化企业:既需要“抱团取暖”,又急需平台服务

    一、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性

  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氛围中,2014年《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特色文化产业的布局,特别是配合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做出的谋划,对传承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文化育民、乐民、富民的作用,具有战略性意义。

  第一,作为世界上从未中断过的文明,中华文化资源极为丰富、类别极为复杂,文化传承创新既需要建设好宏大的中华文化基因工程,又需要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使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从文化市场角度来看,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在战略上需要走“专、精、特、新”的现代小微文化企业与综合性、带动性、国际性的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

  第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路径是依托各地文化资源、创造区域民族特色产品服务、提高市场化程度,包含文化传承创新、文化公共服务、文化经济发展三重功能。发挥好这些功能,就能促进全民族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传承具体化、公共服务特色化、日常生活审美化,也会避免产品同质化、内容空洞化和一味娱乐化,这是特色文化产业的战略目标。

  第三,特色文化产业的“特色”既指产业发展所依托的资源特色,也指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特色,还包括产品市场运营的特色。这些特征决定了它需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社会效益、坚持工匠精神、坚持文化内涵的内在品质和文化情怀。从长远来看,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在价值导向、文化熏陶、技艺养成等方面的功能和魅力将不断释放,在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具有战略意义。

 

  二、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目前要重点解决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问题

  近年来,行政管理部门在发展文化金融、文化科技等方面不断努力,在中央专项资金支持方面也有所倾斜,为解决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出台若干举措。但从特色文化企业角度来看,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制约性要素。一是特色文化企业的市场主体身份转化还没有完成。一些企业对政策支持与企业内生发展的关系认识不清,很多企业有过度依赖政策、依赖财政资金的现象,市场意识不足。二是有一定市场意识的特色文化企业,由于规模小、产品单一、产值少、人才匮乏等原因,个体性成长比较缓慢,同时缺乏“接地气”的平台服务和支撑,看上去平台到处是,但就是找不到、进不去,进去了用不上。由于无法获得产业链各环节的市场服务,产品生产与营销严重脱节。三是特色文化企业在跨界融合创造“特色”方面没有开创出新局面、新空间和新市场,“硬性融合”比较多,“柔性融合”比较少,文化产品或文化元素的创造性转化能力不强,持续创新能力不足。四是特色文化企业大多以内容产品为主,属于业界所说的“传统文化产业”,往往会在娱乐产品大销大卖面前产生焦虑感。部分内容性文化企业盲目跟风,模仿所谓的商业模式、电商载体、自媒体传播等,在“内容+载体”的产业发展中,内容创新相对不足。一些地方的特色文化产业园区有企业无产业、有企业无效益,展示多、交易少。

  

  三、特色文化企业需要“抱团取暖”

  从资源利用、企业性质、规模、特点等方面来讲,“专、精、特、新”是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特色文化企业既有较强的个性化特征,又具有同一类群特征,采取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具有相当广泛的基础。特别是内容性文化企业,大都专注于某一内容,如某一手工艺品、某一演艺门类、某一艺术门类。如果能够通过不同形式“组合”起来,甚至可以形成文化生态“矩阵”,对克服自身散、弱、小,形成规模经济、发挥综合效益具有重要意义。举例而言,一是同一区域或邻近区域的特色文化企业,可以共同组织集成性的特色产品交流展销,以产品丰富性扩大受众群体丰富性;可以搭伙集中入驻旅游景区、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小镇或田园综合体,形成特色文化产品“高地”。二是内容性特色文化企业与技术性企业,特别是互联网新媒体企业,通过联合合作,加强内容生产与传播营销的互帮互助,打通内容与渠道的隔阂,创造“双赢”模式。三是特色文化企业通过企业联盟等形式,组合成包含多个业态及其项目的联合体,参与各地的经济社会活动、节庆展览、园区活动等。

  

  四、特色文化企业急需平台服务和支持

  如果说“抱团取暖”是特色文化企业之间组合自身资源扩大规模效应的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重要方式,那么专门为特色文化企业搭建具备产业链条各环节的资源、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平台,是目前急需开展的工作。

  就目前现状来看,特色文化企业急需平台类园区、综合性服务机构的支持,期望能够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产品、营销等方面“各取所需”。目前,这类平台型园区比较少,已有的该类园区框架性要素有了,但不太接地气,真正能帮得上企业的地方不多,甚至有许多园区与企业争利。从2017年获得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的十个园区的情况来看,平台型园区有一定的占比。期待这些园区能在区域性平台建设方面,特别是为特色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服务方面有所贡献。

  从央地两级行政管理和产业服务角度来看,各地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方面,许多还停留在为单个特色文化企业提供杯水车薪的支持上,很难形成政策支持效应。传统内容特色文化企业仍然没有摆脱散、小、弱状况,许多企业发展步履艰难,不少处于生存边缘。各地更应重视平台型园区等综合性产业服务载体建设,通过集中服务的方式打开支持特色文化企业整体发展之门。

  有条件的相关机构,应配合特色文化产业政策的落实和特色文化企业发展需求,搭建特色文化产业联盟等综合性、公益性服务平台,发挥在产业研究指导、人才培养、产业要素集聚等方面的作用,为特色文化企业“抱团取暖”提供服务。


[作者简介]毕绪龙,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副处长、研究员,文化部优秀专家,文化体制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秘书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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